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

Fwd: 澳門文化遺產保護之角力 [上] - exmoo- 陳卓華博士

Sent: Mon, 31 Dec 2012 13:57:45 +0800 (CST)

澳門文化遺產保護之角力 [上]
澳門公共政策學會會長陳卓華博士

「文化遺產」是一個地方裡的居民之集體回憶,評鑑及保護之制度定立,需要尊重公眾的意見;它也是一種公共財貨,需要政府出手管理,否則很容易因私利行為而被破壞;
它也受時間動態及地方發展而影響,每個世紀的大部份建築物都會被拆毀,政府只能選擇性地保留一少撮「有保護價值」的建築物。現實是,我們不可能保護所有建築物,即使它們有悠久歷史。
因此,最核心的問題是,如何界定「有保護價值」?我們要設立什麼制度、原則、程序,讓每一代人都能有智慧地、無私地、民主地選擇繼續保護我們原有的文化遺產,並且選擇性增加一些受保護的項目。這過程絕對不簡單,因為涉及在同一地方內之不同文化社群之角力,涉及不同利益團體之角力,涉及不同之價值觀之角力,也涉及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之角力。

有見及此,我們要設立一個理性及民主的決議制度,容讓相關本地及國際專家、政府人員、本地之不同文化宗族之代表、不同利益團體之代表等,在經過充分專業研究及公開理性討論,在社會中建立共識後,我們才可決定保護什麼,以及決定如何保護。
當然,上述制度是否可以成功被建立,取決於一個大前提,就是我們的政府有否投放充足的資源,用於本地考古研究、歷史文化研究、文化遺產的普及教育等。
保護不動產類文化遺產,最重要是讓本代及後代的人,有機會充分理解它的存在(它在地勢關係及與周鄰關係)之意義,對於每一代人有什麼重要提醒及懷念價值。這些價值,需要專家學者的努力發掘、研究及傳承;也需要有良知、擇善固執之政治家的努力爭取保留,才可一代一代遺傳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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